投标人投标程序
1、获取招标信息;
2、投标咨询;
3.购领招标文件;
4、进行投标资格审查;
5、交纳投标保证金;
6、制作投标文件;
7、送达投标文件;
8、获准参加开标会议;
9、中标者由采购中心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(落标时可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);
10、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;
11、履行政府采购合同(履行送达货物或组织施工、提供服务等合同规定义务);
12、履行合同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;
13、凭验收单按会同测定办理货物(工程、服务)价款结算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