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标人投标程序

 

 

1、获取招标信息;

2、投标咨询;

3.购领招标文件;

4、进行投标资格审查;

5、交纳投标保证金;

6、制作投标文件;

7、送达投标文件;

8、获准参加开标会议;

9、中标者由采购中心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(落标时可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);

10、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;

11、履行政府采购合同(履行送达货物或组织施工、提供服务等合同规定义务);

12、履行合同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;

13、凭验收单按会同测定办理货物(工程、服务)价款结算手续。